三个基本原则(价高者得规则、保留价规则、瑕疵请求权规则)
第一节
概述(典型特征,核心规则)
价高者得规则是指拍卖标的应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的成交规则。
《拍卖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竞争是价高者得规则的原理。
1.价高者得规则不得对抗法律
2.最高应价须经拍卖师确认
约束范围
(一)对竞买人的约束力;(二)对拍卖人的约束力;(三)对委托人的约束
使用中的几个问题
(一)相同高价问题的产生;(二)价高者得规则和成交价的合理性;
第二节 保留价规则
俗称“底价”,指委托人确认的某件拍品成交的最低价格。
比较有保留价拍卖喝无保留价拍卖,有助于发现保留价规则的原理。
保留价的确定与保密
公开、调整、时效
第三节 瑕疵请求权规则
拍卖标的的瑕疵泛指拍卖标的在质量、品质、数量及权利等方面的缺陷。
(品质瑕疵、权利瑕疵)
瑕疵请求权规则,是指《拍卖法》规定在拍卖活动中买受人对竞得的具有瑕疵的拍品,在特定条件下,拥有要求拍卖人及委托人收好并赔偿损失的权利的法律规则。